会员登录|免费注册|忘记密码|管理入口 返回主站||保存桌面|手机浏览|联系方式|购物车
企业会员第17年

上海市大明律师事务所  
加关注0

没有填写主营业务~~

搜索
新闻中心
  • 暂无新闻
产品分类
  • 暂无分类
联系方式


请先 登录注册 后查看


站内搜索
 
荣誉资质
  • 暂未上传
友情链接
  • 暂无链接
首页 > 供应产品 > 离婚损害赔偿
离婚损害赔偿
单价 面议对比
询价 暂无
浏览 130
发货 上海黄浦区
过期 长期有效
更新 2009-07-16 00:00
 
详细信息
根据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,离婚过错赔偿的构成要件有 4个:1、夫妻一方有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 待、遗弃家庭成员行为之一;2、离婚是由于夫妻一方实施上述行为造 成的;3、一方给另一方造成了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;4、行为人有重大 过错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>若干问 题的解释(一)》第二条的规定,"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"的情形是指有 配偶者与婚外异性,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。 大明律师:提出赔偿应以判离婚为条件,并且请求赔偿的一方必须是 无过错的。 上海市大明律师事务所由精通各类法律事务的资深律师组建,具 有运作各类复杂诉讼及非诉项目的综合实力,在上海市律师业综合实 力评比中位居百强之列,是一家有着十多年经验积累且稳健发展、理 性开拓的规模化综合性律师事务所。(大明网站:www.51dmlaw.co m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