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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大明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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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身损害侵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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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: 浏览次数:147人身损害侵权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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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 2009-07-17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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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日,某村年仅10岁的男孩李某和同村小伙伴们一道去本村东地 砖厂找废铁,但没有找到,后看到附近已停止使用的高压线杆上有 铁,李某爬上线杆拆卸线杆上的金属物品,遭电击而受伤。法医鉴 定,李某右臂构成四级伤残,右足构成八级伤残,右臀部及右股部皮 肤损伤构成十级伤残。 大明律师:供电公司对已停止使用的电力设施未采取断电措施,主观 上有过错。高庙村第四小组作为产权所有人,对其停用的电力设施疏 于管理,防范不足,主观上亦有过错,两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。同 时,原告监护人未尽到法定监护职责,亦有一定责任。 上海市大明律师事务所由精通各类法律事务的资深律师组建,具 有运作各类复杂诉讼及非诉项目的综合实力,在上海市律师业综合实 力评比中位居百强之列,是一家有着十多年经验积累且稳健发展、理 性开拓的规模化综合性律师事务所。(大明网站:www.51dmlaw.co 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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